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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19-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要,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浙江交工拟投资建设总部科研创新基地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竞买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浙江交工总部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交工发来的通知,确认浙江交工以人民币9,146万元竞得青山湖科技城省科创基地单元C05地块一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1、土地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土地受让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临政储出〔2019﹞34号
2、地块总面积:85,39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85,390平方米
3、宗地位置:青山湖科技城省科创基地单元C05地块一
4、宗地的平面界址范围:科技城胜联路北侧、钱坞路东侧
5、宗地用途:科研用地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科研用地50年
7、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9,146万元
8、其他指标:建设容积率大于1.0,小于2.0;建设高度小于35米;建筑密度大于20%、小于40%;绿地率大于30%。
9、工期:2021年10也22日之前开工,并在2024年10月21日之前竣工。
(二)付款情况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同意受让人浙江交工分二期支付出让价款:
1、第一期 浙江交工于2019年11月22日之前向出让人缴付出让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4573万元;
2、第二期 余款于2020年10月22日之前付清。
三、对公司影响
浙江交工投资建设总部科研创新基地项目有利于增强企业科研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技术软实力,满足办公需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及后续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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