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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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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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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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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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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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卷
(35-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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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突出,叙述具体、得当,有议论、抒情。
观点鲜明。分析深刻并与事例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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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流畅, 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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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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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7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具备语言项和另一项条件,而其余一项达到二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②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语言项突出的,获得满分);③具备上述一项条件,而另两项达到二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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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卷
(30—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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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明确,叙述比较具体、得当,有议论、抒情。
观点明确。分析较深刻,能与事例较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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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连贯,
大致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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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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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2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具备语言项和另一项条件,而其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②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其中语言项比较好的,获得本类卷最高分);③具备上述一项条件,而另两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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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卷
(24—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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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叙述一件事情,但不够具体。
观点基本明确。有分析并与事例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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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通顺,
有少量语
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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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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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7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基本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②其中语言项比较好一些的,酌情加分;③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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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卷
(23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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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题有明显偏差或中心不明确。叙述不具体。
审题有明显偏差或观点不明确。没有分析,事例不足以说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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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句
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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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完整,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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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1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①凡属上述情况的,获得基准分;②某一项稍好一些的,酌情加分;③全篇更差一些的,22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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