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24|回复: 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4-29 09: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原标题: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aeUV7vmzVbPsU773.jpg

mssZhE2zg7000HAj.jpg

(上接B118版)

1、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21.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71%。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范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买入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并报董事长批准。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5、公司财务部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管理层决策。

6、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瀚川智能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3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6,3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75,603,744.1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726,255.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21ZA00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12,6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19年8月13日公司已将11,812,600.00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5,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500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53,146,255.85元,2019年10月、2021年4月,2022年4月分别使用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2,3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2,332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2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剩余超募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拟办理销户手续,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2,3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川智能”)于2023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3,089,944.6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091,734.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98,210.25元。2023年3月2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23]215Z001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基建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三)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四)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计人民币2,332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听涛路32号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19001-60163

传真号:0512-65951931

邮箱:IRM@harmontronics.com

联系人:李欣朋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来源网址:https://www.sohu.com/a/671405082_1154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网站地图|页面地图|文字地图|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找资源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16 09: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